1)28、第 28 章_我在红楼考科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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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也不知道是不是谁和王举人说了什么,他如今一改之前案子刚判下来的时候谨慎小心的作风,颇有点不把人看在眼里的意思。

  他还自己写了一份诉状递上来。

  林风起捻起诉状纸看了看。

  这诉状头一页用朱笔叙述了王举人卖女的经过,着重强调了当时王家家贫无力科考的困境,又写南宋黄震之在《词诉约束》中所列举的十种官员不得受理民讼的其中一条,即“非单独无子孙孤孀、辄以妇女出名不受”的条例①,以此驳斥林风起不该接谭氏的诉状。

  林风起都给整笑了,这都威胁到他的头上了。

  他抖了抖诉状纸,朝王举人说:“你既然取了黄震之的《词诉约束》条例,怎么不记得他的十不受理里有“不经书铺不受,状无保识不受,你这状纸只你一人写的,并无其余人作保,按照你的逻辑,这一份诉状也是要作废的了。“

  “再有,诉状过二百字不受,你这字数我仔细数了数,可有二百一十八个字啊。”

  【一言不合:笑死了,林爹斤斤计较的样子绝了。】

  【啊:对付这种傻批男人,就得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,不然他还特别自信觉得你是在针对他。】

  【无语:普信男自古以来就有哈哈,林爹太坏了竟然还数字数,笑死了,王举人脸都绿了。】

  王举人脸确实绿了,他前些日子刚得了“高人”指点,说是谭氏要起诉他并不合理,可以制造舆论,借此让自己的名声更好一些,县衙看诉状就是走个过场,不会仔细斟酌。

  怎么这个林县令还挨个数字数?!他写的时候都没这么讲究。

  讲究的林风起又翻了翻诉状纸,看了一眼底下的谭氏和林举人:“如今你们被卖的女儿已经找回,不如宣上来,一起审这案子。”

  谭氏巴巴地看向门口,却见茵梦从后堂走了出来,身上早已不是她之前看到的道袍装束,顿时愣了一下。

  茵梦朝她安抚一笑,转身跪下:“大人,民女有话要说,民女如今已经自卖为婢,且签的是死契,身家性命都在主家手里,与家父家母再也瓜葛了。”

  林风起虽然已经知道了这事儿,此刻再次听闻也不禁感叹这女孩儿实在聪明。

  找一个友善的主家寄托己身,自陈与家中再无瓜葛,旁人再也说不得什么。

  谭氏从女儿出来就盯着她瞧,听了这话岂有不明白是什么缘故的?顿时泪如雨下:“何苦啊。”

  给别人家做奴婢有什么好的?她如今在庄子里做活,签的是长工的契书,人却是自由的,真有什么事儿解约了赔些钱就完事了。

  可奴婢呢?主家有什么不顺心的随手就能打发了,若是犯了什么事,随手就打死了,一个奴几罢了,谁会在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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