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120、告别_穿书暴富后我踩翻修罗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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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孟尝冬离开那天,蔚鸿之和雀宁一起送他去机场,昨天三人吃了顿大餐,又听从孟尝冬的提议到曾经一同去过的游乐园玩了遍——游乐园对他来说有着别样的意义,可以说,他心态的真正转变就是从这开始的。

  蔚鸿之和雀宁送给他的电脑被孟尝冬放进行李箱,这件礼物非常得他的喜欢,对真正的技术迷来说,一台性能优越的设备在心中的重要性,甚至比男女朋友都要高。

  天空晴朗,万里无云,很适合飞行,孟尝冬离家出走来到这里时只带了钱包和电脑,在江城居住的这段日子他添置了许多日常用品,除了衣服和一些电子元件,其他热水壶不锈钢盆之类的全都留给了房东,还有一些实在不好带的东西比如滑板在昨天送给了雀宁,当做两人相识一场的纪念。

  “你不送点什么给我吗?”当时蔚鸿之在旁边问道,“好歹当了你好几个月的老板。”

  “你也要吗?”孟尝冬闻言抬头看了他一眼,从皮箱里摸出来了一个盒子,扔给蔚鸿之,“做好之后本来觉得你会看不上眼,就没给你。”

  蔚鸿之接住,他打开盒子,里面是个智能手环,黑色的,和雀宁手上戴的款式相同。

  “还是情侣款,不错。”蔚鸿之直接拿出来,摘下腕上的几十万的江诗丹顿玫瑰金塞进裤兜,换上手环,虽说是孟尝冬自制的,手环的造型也不输给市面上那些有名的牌子,戴着还挺合适。

  蔚鸿之和雀宁两人手腕上带着他制作的同款手环,相当登对,淡淡的酸涩很快被某种欣喜淹没,蔚鸿之接受了他的礼物,还挺让孟尝冬有成就感的。

  大屏幕上显示登机口开放,孟尝冬背着包站在安检口处,时间到了。

  “那我走了。”他说道。

  “等下了飞机发消息报个平安,以后随时可以打电话联系我。”雀宁有些不舍,经过数月的相处,他已然把这个初春雨后小巷里捡到的少年当成了亲弟弟。

  “知道啦。”孟尝冬对他露出笑容,“等到我变得更优秀的那天,我会再回来找你们的。”

  “我等着。”雀宁张开双臂,给了孟尝冬一个离别的拥抱,孟尝冬下半张脸埋在他肩头,墨绿色的眼里忍不住泛上湿润。

  这还是他第一次经历告别,离家的时候他是脑子一热连夜逃跑的,没跟任何人说。

  孟尝冬用力闭了闭眼,憋住泪水,他松开手后退一步,看向旁边的蔚鸿之。

  比他高出一头的青年穿着黑色的休闲t恤,头发未像往常那样用发胶定型,额发垂落在眉间,将五官和硬挺轮廓间的锐利冲淡了不少,孟尝冬把他从头看到脚,都要走了,才第一次认真打量这便宜老板到底长啥样。

  蔚鸿之和雀宁,和他前十八年生活中见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。

  “来,抱一个。”蔚鸿之双手原本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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