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一百三十四章 飞鸽传书_锦衣卫之高武大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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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侯爷,您这是?”看着虚浮在刘启隆身旁陷入昏迷的女子,身上沾满的鲜血带着刺鼻的味道,管家站在身旁小声问道。

  “等她醒了送到霜儿那,就说是本侯送给她的礼物。”

  管家本以为自己在这侯府中,已经什么都见过了,听到刘启隆这句话时还是有些发愣,送什么的他都见过,可还是第一次见送一个满身是血,披头散发如同疯子的人的。

  城里奴市中,那些个身强力壮,身负千斤仍能健步如飞的昆仑奴,乖巧懂事,熟知规矩,心灵手巧的女奴。

  还有那些发配边疆、抄家的罪臣,家中女眷贬为奴隶的官宦女子,知书达理,琴棋书画样样精通,哪个不比这个女人强?

  不过这种想法管家也只能在心里跟自己说说,身为管家,他的职责就是办好刘启隆交代好的事,打理好府里自己应该、能够管的事,这就足够了。

  “侯爷,要不要叫襄大人过来?”襄羽到了有两天,五万归属六扇门的捕快已经被撒了出去,另外有五万锦尉协同,共同确保西安府方圆百里的安定。

  “恩。”

  刘启隆要问问张德宝的事,虽然他带领的纳粮军没有百万,却也有六十余万,势力不可小窥,纳粮军,正是这支流寇部队的称号。

  千万别小瞧这个不起眼,甚至听起来有些好笑的称号,张德宝能够带起六十万的队伍,纳粮军这个称号起到了很大的作用。

  平民百姓并没有什么大的学问,天天就想着安安稳稳,能吃饱饭好好过日子就行,可是天公不作美,连年旱情不断,朝廷赋税不减,家家无米果腹,这下该怎么办呢?

  “为民纳粮。”

  这简直就是说到了他们的心坎上,当张德宝打出旗号决定上山为寇时,当时就拉走了村里所有的青壮,接着每到一地,就用粮食拉拢当地穷苦家的壮力,短短三年就拉起了六十万的队伍。

  从不抢夺百姓家的东西,每次下手的对象不是朝廷的运粮队,就是乡绅富豪囤积的粮食。

  朝廷几次派军围剿,却都被他轻易逃脱,更让刘启隆佩服的是,他把后世的“化整为零,游击战术”发挥到了极致。

  纳粮军的最高统帅是张德宝,他给自己封了个大将军,麾下十名心腹封为威武将军,旗下各领六名偏将总计六十,每人统领一万人马遍及大江南北。

  这些偏将下面还有无数小将,到了指定的地方再次分散成上百个队伍,多的百人,少的几十,往日靠着各种暗号联络。

  但凡有大行动,就会有指定的偏将集结自己的人马共同行动,等到行动结束后,所有人再次分散消失在茫茫人海中,想要再把他们找出来,犹如大海捞针。

  并且每次在一个地方动手后,半年内此地再也不会出现一个纳粮军的人,可谓是令行禁止,组织之严密与军队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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